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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业普法|燃放烟花、祭祀引发山火!梅州两女子被刑拘

发布日期:2026-02-27 10:03:04

天气干燥,森林火灾易发

遇上节假日更需提高警惕,注意用火规范

因燃放烟火、祭祀等

梅州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案例

一起以案为鉴,吸取教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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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放烟花引发山火

梅县区一人被刑拘!

2月18日20时15分许,梅西镇一山场发生山火。接报后,公安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与应急部门等协同作战,全力展开扑救,并同步开展起火原因调查。

经查,该起山火系李某某母子燃放烟花引发。因山火烧毁面积较大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涉嫌失火罪,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等待她的,将是法律的惩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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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森林防火,警钟长鸣!公安郑重提醒:严禁一切火种进山,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,林区范围内坚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!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,严防因孩子玩火、用火引发火灾。


祭祀不慎引山火

兴宁黄槐镇一女子被刑拘!

新春佳节,燃放烟花爆竹、祭祀烧香等民俗用火行为增多,加之天气持续干旱少雨,植被干枯,一点火星,稍有疏忽,就可能引发火灾。2月18日,兴宁市黄槐镇一女子违规野外用火引发山火被刑事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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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8日上午11时许,黄槐镇西一村突发山火,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扑救工作。经全力扑救,当日下午4时许,明火彻底被扑灭。

经查,此次火情系嫌疑人曹某在黄槐镇西一村石灰坑进行祭祀活动时,不慎引燃周边杂草,天干物燥,火势迅速蔓延开来,相关部门快速反应,山火被及时扑灭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经鉴定,此次火情过火面积61.67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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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嫌疑人曹某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,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警方提醒:保护绿水青山,共筑美丽家园。护林防火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和义务,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,一定要严格文明安全用火,切勿违规野外用火。一旦引发火灾,将处以罚款或者拘留,情节严重的,还要负刑事法律责任。


来源:梅州V生活、广东林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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